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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册计算机软件公司流程

来源:注册bvi公司  时间:2018-12-17 10:53:05

  外资企业注册计算机软件公司流程

  一、设立的依据

  1、企业名称:上海××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2、设立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4万美元

  3、企业类型:独资、合资、合作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申办资格

  (1) 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

  (2) 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

  (4)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 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

  (6) 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7)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

  三、申办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2)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3) 合同、章程(原件)

  (4) 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5) 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6) 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 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8) 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9) 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0) 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外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改变需提交的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改变(存案)挂号申请书》;

  2.批阅机关的同意文件和同意证书(副本1);

  3.依法做出的抉择或抉择;

  4.合同、规章的修正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规章修正案或修正后的公司规章;

  6.依法设立的验资组织出具的验资证明;

  7.刊登减资布告的报纸报样及债款清偿报告或债款担保证明;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其它有关文件。

  二、标准要求:

  1、本申请表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笔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改变(存案)时,相同资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规章规则做出的抉择或抉择,依法做出的抉择或抉择应符合企业规章的规则,抉择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共同。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则。

  6、第4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第6项仅限减资适用。

  9、第9项股份有限公司以揭露发行新股方法或许上市公司以非揭露发行新股方法添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组织的核准文件。

  10、改变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挂号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外资生产性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一、所需材料如下:

  1、外国公司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公证件或原件;

  2、离岸公司所在地政府对该公司出具的信誉良好之证明原件1份(不属离岸公司则不需此项);

  3、外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拟设外资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设外资生产公司名称字号5个以上;

  6、拟设外资生产公司经营范围;

  7、外国公司银行(为境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份;

  8、拟设外资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1份和一寸免冠照片8张;

  9、拟设外资生产公司注册地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签章)、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厂房平面图等。

  二、手续和流程:

  查名→办理环境评估报告→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验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三、办理时间

  1、查名:五个工作日;

  2、环境评估报告:十个工作日;

  3、办理批准证书:十二个工作日;

  4、营业执照(需场地查看):十二个工作日;

  5、验资:五个工作日;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个工作日;

  7、开户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含外汇账户,可与税务同时办理);

  8、税务登记及发票:十五个工作日(需由税务局勘察场地及税务培训后)。

  四、政府规费:(以下以拟设外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4万美元计,政府规费为预估值,实际以政府部门收费发票为准)

  1、 查名:180元人民币;

  2、 环境评估报告:5000元;

  2、营业执照(含刻印章):5500元;

  3、验资:(根据实际情况)

  4、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及发票:1000元左右。

  一、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或者 字号+(上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① 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②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4、 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

  五、管理级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企业;

  (二)企业集团;

  (三)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审计机构、典当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专业经纪组织、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征信机构;

  (四)股份有限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

  (六)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七)出资额在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

  (八)外商投资企业。

  各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受理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内资企业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分局根据市局复核意见进行核准。

  六、核准程序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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